2011年3月31日 星期四

愛情的最小公倍數和最大公約數

    相愛不只是走進對方的生活,更要能走進彼此的生命,這裡講的是求最小公倍數,這個較難,要合乎規定較難達到,等於要訂出雙方都要共同遵守的要項,雙方都要遵守‧另一個方法求最大公約數,新婚開始,能有這個程度就可以‧ 試想,兩個人來自不同的家庭及教育及閱歷,縱使婚前的交往,或已了解大部分私僻,或有相同的個性或了解對方,仍然還有很多要磨合的地方,如此狀況,如要再等,等到更熟悉一點才結婚;就怕適得其反:「雙方因陌生而結合,卻因了解而分手」‧為了避免這一地步的發生,雙方不如在重點已認知了解之後,先行結婚生子,並攜手共創未來,在艱苦中奮鬥生活,對雙方都有意義,同時也較能容忍對方的缺陷,比較不會雞蛋裡挑骨頭‧如果這一關也通過,自然而然,就能很自然地求出最小公倍數,也能走進彼此的生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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